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谭英万“律师” 为7斤半猪肉告了政府

发布时间:2022/6/11 11:20:06      点击次数:2728

谭英万“律师” 为7斤半猪肉他告了政府


2004年,谭英万“律师”曾在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的一个镇上开小饭店,之前他做过建筑工,卖过冰棍,捡过垃圾。当年1月,当地镇政府下了一个通知,要求餐馆必须统一使用该镇定点屠宰场的猪肉,“以保证肉制品的安全和减少成本费用”。1月30日,谭英万从邻镇商场买了7斤半猪肉回到店里,被镇政府生猪屠宰管理小组的两名工作人员查出,并且要没收。


谭英万回忆说:“那时候我就把肉放在案板上,手上拿了杀猪刀,说谁敢拿我的猪肉我就砍谁!”但最终他的猪肉还是被镇上畜牧兽医站给没收了。谭英万不服,开始多方投诉,“从畜牧站到镇政府,从镇政府到工商局,我像个皮球来来回回滚了不知道多少次”。在惠阳区法制局一名工作人员的提醒下,谭英万写了行政复议申请书。


作为自己生平第一次利用法律维权的纪念,谭英万完整保存了当时的《行政复议决定书》。惠阳市惠阳区人民政府2004年5月25日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,撤销了畜牧局没收谭英万7斤半猪肉的行政行为,并责成畜牧局作出“价值相当的补偿”。谭英万还是不服,又将惠阳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。


在法院主持下,区政府进行调解,畜牧兽医站最终与谭英万达成协议:谭英万获赔2000元,承诺不再进行投诉或申诉。谭英万对这个结果很满意,2008年3月23日下午,事隔近4年后的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仍掩饰不住那股子得意:“告了政府之后,那些领导找我说好话,我觉得很有面子,很过瘾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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像谭英万这样以公民代理人身份帮助外来工维权的“黑律师”,他们拿起法律武器保护的第一个人通常就是自己,或者是自己的家人。在东莞市长安镇和虎门镇已各有一个“办事处”的肖青山,走上维权道路是因为自己被工厂裁员要求赔偿;开办“金玉山法律维权网”的冯钰峰,1995年第一次维权是因为自己主动辞工却拿不到被拖欠的工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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